【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遠雄大巨蛋工程協力廠商自救會,於2015年10月21日赴監察院陳情,訴求大巨蛋說明停工法律依據及協助停工後協力廠商之損失求償問題。由於大巨蛋停工肇因於遠雄公司違反建築法第58條之違法施工,目前產生上下游廠商間之承攬損失問題,屬於契約私權關係,市政府持續關心,惟應由遠雄公司妥予處理。
有關自救會質疑勒令停工之依據,建管處表示,違法施工之事實明確,所作之停工處分合法有據。遠雄公司前已提請訴願,經市政府訴願會於9月15日審議決定,仍維持停工之處分,目前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將依行政判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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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長林洲民表示,大巨蛋自5月20日停工起,已親自與遠雄公司會面商討工地安全及性能設計變更案超過20次,台灣建築中心也於10月15日召開第二次性能設計預審會議。因營建署2015年10月15日發函市政府表示,戶外避難區域是否足夠容納園區建築物所有人員,受建築物用途、容積率及建蔽率控制,係屬都市計畫事項及都市防災議題,請市政府本諸都市設計主管機關權責自行核處。 都發局為加速審定公安方案,已依營建署函示,啟動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將針對大巨蛋案進行都市防災審查,併同營建署委託台灣建築中心的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同步進行審議,以公共安全為優先為市民把關。至於因停工所衍生之遠雄公司與協力廠商合約問題,因市政府與遠雄公司協力廠商並無契約關係,無法代為處理,呼籲遠雄公司應本於誠心主動出面協調,減少對於承攬廠商造成影響或損失。 {ad-優質推薦: 中壢店面, 沙鹿買房子, 台南店面, 三義土地, 澎湖房仲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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