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不少縣市進行房屋標準單價與路段率調整,以增加房屋稅後,時至2015年底,適逢各地方政府可以進行3年1次的公告地價調整,免不了又是一番慘烈。
以六都來看,普遍漲幅都在3成以上,其中台中西屯區還出現百分之百漲幅的區段,對於房地產持有者來說,未來地價稅必然成為一大壓力。如果是自用買方,千萬不要忘記辦理相關手續,保障自己的權益。
自用戶得辦妥優惠利率手續
這幾年由於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屬於地方稅的房屋稅與地價稅,因是常態課徵,於是成了地方政府加稅的一大目標。對於非自用的多戶持有人當然相當心疼,但若是自用卻忘記辦理相關手續,那可真是捶心肝。
在地價稅上,由於自用稅率為千分之2,非自用稅率則從千分之10起跳,若想省地價稅,得在每年度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在不超過面積限制的前提下,符合「辦完戶籍登記」、「無出租供營業」、「有自住事實」、「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不超過3間」等條件,才適用優惠稅率。
土地所有權變更規定愛注意
不過,根據土地稅法第54條,當地價稅原先適用於特別稅率的事實消滅,例如登記戶籍的所有權人搬遷等,而民眾又未在使用情形變更後30日內向稅捐機關申報,稅捐機關會要求民眾補稅,並對其處以短匿稅額3倍以下的罰鍰。
如果土地發生所有權移轉,像是有買賣、贈與、繼承和自益信託等情形,即使移轉後土地用途沒有改變,但由於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應該重新向稅捐機關重新申請,才可繼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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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10 Thu 2016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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