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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住展雜誌】從高處看台北市街頭,頂樓加蓋的違建隨處可見,讓民眾的居住安全持續亮起紅燈,最近司法機關已不再容忍頂樓加蓋違建,最高法院有件案例,聞名國際的永康冰館張姓創辦人在永康街住家頂樓加蓋,被最高法院判決張女須拆除違建確定。這件案例顯示,頂樓加蓋違建只要樓下其他住戶提告,違建勢必拆除。
法院判決類似的案件很多,綜觀司法的見解有下列幾點,第一,違建不管蓋的時間有多久,只要其他住戶不同意,都要拆。台北市雖然曾頒布緩拆令,在民國八十三年前的違建緩拆,但這只是行政機關的措施,並不影響違建的本質,若有人提告,民國八十三年前的違建,法院仍然會判決要拆。
違建不管蓋的時間有多久,只要其他住戶不同意,都要拆。示意圖
違建不管蓋的時間有多久,只要其他住戶不同意,都要拆。示意圖
違建不管多久都要拆
第二,很多的頂樓住戶辯稱,增建早在他買下房屋前就已存在,這麼多年來樓下的住戶們都未提出抗議,可見樓下其他住戶都同意讓頂樓住戶單獨使用管理頂樓;但法院認為,樓下住戶默不提抗議,並不代表同意。不能因其他住戶單純的沈默,就認定他們默示同意頂樓住戶可單獨使用頂樓平台,置自身逃生安全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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