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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朝平觀點:橫徵房稅千萬億,直叫天下寒士皆寒心

前行政院長陳冲一篇〈房屋稅違憲,主張廢稅〉的神來一筆投書,激起了房屋稅存廢的討論。2014年房屋稅條例修正,原意在於打壓房產炒作,落實居住正義;因此,除了提高房屋稅的法定稅率以外,並針對房屋的「自用住家」和「非住家用」做出較嚴格的定義。房屋稅條例修正後,財政部網站「地方稅節稅手冊」刊載的表格如下。 自用住宅稅輕,囤房者課以重稅,原無疑義,不料,不知道是不是各縣市政府癡瘋於「轉型正義」,竟然蠻橫地將調整後的房屋稅實施對象,溯及既往。台南房屋稅要溯及民國90年以後取得的房屋,台北市更離離譜,甚至打算追溯30年。 {ad-優質推薦: 林口農地,   嘉義市西區辦公室,   桃園透天,   潮州房屋,   苗栗別墅,   } 撇開法理上的問題不論,單單就台灣當前年齡結構來看,就可很明白地說,北南兩市預定實施的房屋稅徵收政策,是徹頭徹尾的「暴政」!回溯30年,也就是說凡是1986年(民國75年)取得的房子,均適用新的稅率和課稅現值的計算方式。1986年前後,當時台灣住宅的主流還是無電梯的四、五樓公寓,而購屋的族群,多半是上個世紀50/60年嬰兒潮出生的人,如今皆已邁入初老、乃至中老階段。這一族群的人,基本上構成了台灣中產階級的眾數,其中,除經濟條件較佳者外,率多面臨了換屋的需求,也就是必須將屋齡30年的老舊公寓賣掉,購買有電梯的公寓大廈。如今房屋稅、地價稅等房地產持有稅大幅增長,一賣一買之間,未必能享受到房產增值的好處,還得臨老背負重稅,一不小心就得淪為下流老人。拜醫療進步之賜,嬰兒潮出生的中產階級,許多還是「三明治族群」,上有老父老母,下有尚屬社會新鮮人的子女,受限於經濟條件,他們多半三代同存但不同堂,第一代垂垂老矣,急需長照而不可得;第三代或領取低薪,或創業維艱,多半無力購屋,勉強購屋,父母必須代支代籌頭期款。夾在中間的嬰兒潮族群,屆齡退休,蠟燭兩頭燒,本就煎熬,如今,遮風避雨的老屋,還得繳納暴漲的房屋稅,情何以堪? {ad-優質推薦: 新竹市重劃區土地,   三重辦公室,   桃園建地,   左營電梯大樓,   蘆洲農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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